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85号)等文件精神,我省将于2023年5月27-28日在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家居小镇家居博览中心中庭举办2023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家具制作(手工木工)职业技能竞赛。
一、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为家具制作(手工木工),竞赛组别为职工组,竞赛为个人项目,考核项目为技能操作,理论知识将融入于技能考核中进行,竞赛满分为100分。依据技术文件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技能考核,裁判员现场进行评分。
竞赛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以高级工(三级)及以上的职业技能标准和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等方面内容。
二、参赛对象和要求
1.江西省行政区域内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内,在省内家具、家居、家装及家具数宇化智能工厂等家具全产业链企业从事家具制作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技工院校(含职业院校)教师。
2.参赛选手应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在2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凡在全国家具制作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省级一类赛获得前6名、省级二类赛获得前3名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三、报名方式
决赛参赛选手由各设区市统一推荐报名、组队参赛,请有意愿报名者到萍乡市人社部门或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报名,请参赛选手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2023年江西省“振兴杯”家具制作(手工木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登记表》、(附件1)word电子版发送到萍乡市人社局或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指定邮箱,由萍乡市人社部门统一报名。待组委会审核确认后,于5月20日前电话通知参赛。2023年5月27日在赣州市南康区南康大酒店(南康区体育广场旁)报到。
本次竞赛不收取报名费、耗材费等竞赛费用,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参赛选手和各设区市领队在比赛期间由竞赛执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其他人员由各地各单位自行承担。
四、竞赛奖励
(一)授予荣誉称号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27号),对获得前3名的选手,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称号;对35岁及以下的选手授予“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对女选手授予“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二)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对获得前3名选手,颁发相应手工木工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同种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颁发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第4至第10名的选手,颁发手工木工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物质奖励
对获得第一、二、三名的选手,由省人社厅按《江西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子奖励。
(四)奖励排名
决赛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少于20人,若实际参赛选手少于20人,按照本条(一)、(二)(三)规定奖励人数的50%执行(有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取整)。实际参赛选手少于10人的,仅通报比赛名次。获奖进手不并列排名。
(五)赛事奖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发放由赛项组委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一)萍乡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谭辉忠
联系电话:0799-6234797 13607999719
地址:萍乡市经济开发区玉湖东路1号(城市大厦6号楼815室)
(二)萍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卓悦
联系电话:0799-6234598 15932858701
邮箱:263991957@qq.com
地址:萍乡市经济开发区玉湖东路1号(城市大厦6号楼722室)
附件:1.1.2023年江西省“振兴杯”家具制作(手工木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登记表.doc
2.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家具制作 (手工木工)项目技术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