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继续确认江西长天教育培训服务集训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函》(赣人社函〔2024〕162号文件),萍乡技师学院获批继续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服务萍乡本地技术工人、培训机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现面向社会发布2024年下半年开展社会培训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一、评价职业(工种)
根据赣人社函〔2024〕162号文件精神,目前我校可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的职业(工种)、评价等级、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二、认定时间安排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11月25日。
2.报名方式:纸质材料现场报名提交或邮寄,电子材料现场提交或邮箱提交(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麻山镇小桥村萍乡技师学院)。
3.报名条件:考生需按照2023版《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和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关要求报名。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个人申报:(注意: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需要同时提交)
纸质材料:①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附件1);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花名册(附件2);④学历证明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社会人员提交);⑤承诺书(附件4)。
电子材料:①应届毕业生提交【一寸照片(白底、彩色)、学历学籍证明(例如:学籍表、学信网备案表等)】
图片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号-材料类型
图片命名示例:张三-360121200010101234-一寸照片、 张三-360121200010101234-学籍表,材料格式:jpg、png格式,文件大小:每张最大 500kb。
②社会人员提交【一寸照片(白底、彩色)、工作证明(央企除外)、学历证明】。备注: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则提交【学信网备案表】,学历为中专及以下则提交对应毕业证书等材料到【其它佐证材料】。
图片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号-材料类型。材料格式:jpg、png,材料大小:每张最大 500kb。
图片命名示例:张三-360121200010101234-一寸照片、张三-360121200010101234-学信网备案表、 张三-360121200010101234-工作证明、 张三-360121200010101234-其它佐证材料。
(2)培训机构申报:
纸质材料:①培训班开班申请(批复)复印件;②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附件1);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花名册(附件2);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⑤学历证明复印件;⑥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或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注:纸质材料按花名册顺序提交)。
电子材料:①应届毕业生提交【一寸照片(白底、彩色)、学籍表】
图片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号-材料类型
图片命名示例:张三-360121200010101234-一寸照片、 张三-360121200010101234-学籍表,材料格式:jpg、png格式,文件大小:每张最大 500kb。
②社会人员提交【一寸照片(白底、彩色)、工作证明(央企除外)、学历证明】。备注: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则提交【学信网备案表】,学历为中专及以下则提交对应毕业证书等材料到【其它佐证材料】。
图片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号-材料类型。图片格式:jpg、png,材料大小:每张最大 500kb。
图片命名示例:张三-360121200010101234-一寸照片、张三-360121200010101234-学信网备案表、 张-360121200010101234-工作证明、 张三-360121200010101234-其它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认定机构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人员信息不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的将不予进行技能认定,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在相关工作群进行反馈或通报到个人。
(三)其他
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认定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认定结果及复核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3天,考生对认定成绩有疑问的,在成绩对外公示期间,可向学校申请成绩复核;也可向学校监察室反映,学校监察室联系电话:0799-6831362。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公示结束后,学校将考生成绩导入技能人才评价备案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平台公示结束生成证书编号,由市就创中心向省级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待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到证书信息后,给认定成绩合格的人员颁发电子证书。
准考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下载网址:https://zwfw.rst.jiangxi.gov.cn/jxjycyfw/skill/index.html#/
五、联系方式
陈老师:15717091763
钟老师:13719445277
邮 箱:1071855918@qq.com
QQ群:488912034
附件1: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
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花名册;
附件3: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4:承诺书;
附件5: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萍乡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