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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了,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
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本计划对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予以适当倾斜。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申报时间
请于2024年3月19日前按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一式两份寄送到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培育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 系 人:罗振国
联系电话:13635939021
办公电话:0799-6234601
电子信箱:pxcy0799@126.com
地 址:萍乡市安源区安源中大道萍乡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邮 编:337200
附件3.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