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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贴对象
凡各类院校毕业生与企业(国有企业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的就业人员;或办理了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并首次在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的创业人员。
2.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房补贴,连续补贴3个月。
3.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院校毕业生向已就业企业或自主创业项目注册所在地县(区)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县(区)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4.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萍留萍租房补贴申请审批表》;
(3)《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首次在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经办机构内部核查);
(6)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