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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对象: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企业。
享受条件:对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三项社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
发放标准: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执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1.免申即享;
2.企业申报:企业可通过线上“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江西省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江西省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