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2023年度市直学校和经开区择优引进中小学教师考核已结束,现将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萍乡市2023年度择优引进中小学教师公告》、《萍乡市市直学校2023年度第二批次择优引进中小学教师公告》和《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择优引进中小学教师公告》要求,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总成绩,在岗位计划数内,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具体入闱名单见附件:萍乡市2023年度市直学校和经开区择优引进中小学教师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邀请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1.体检时间:8月5日(周六)上午6:30。
2.体检地点: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东路1号城市大厦6号楼一楼大厅)。点名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
四、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500元,需带现金并自备零钱)。
五、体检考生须携带的证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六、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5.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6.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7.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七、考察有关事项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引才单位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联系电话:0799-6834755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监督电话:0799-6234790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萍乡市2023年度市直学校和经开区择优引进中小学教师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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