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公布江西省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42号文件),萍乡市髙级技工学校成为江西省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服务好萍乡本地技术工人、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毕业生,现面向社会发布2023年上半年开展社会培训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一、评价职业(工种)
根据赣人社字[2021]142号文件精神,目前我校可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的职业(工种)、评价等级、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的职业(工种)
二、认定时间安排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4月12 日-4月24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纸质材料(地址:江 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八一街宝塔西路114号)。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 个人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附件1);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工作单位 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认定承诺书(附件4); 近期白底免冠2寸电子照片(照片大小为40KB以内,120像 素(宽)X150像素(髙),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jpg格 式,24位RGB真彩色)。
(2) 培训机构申报:培训班开班申请(批复)复印件;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 定人员花名册(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最高 学历证明复印件;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 或结业证明;近期白底免冠2寸电子照片(照片大小为40KB 以内,120像素(宽)X150像素(髙),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按花名册序号+姓名命名。
注:相关附件材料可通过学校官网http: //www. pxzyxx. com/ 通知公告栏下载或者联系学校工作人员。
(二)资格审查
认定机构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颁布的国家 职业技能标准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人员信息不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的将不予进行技能认定。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认定者,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
(一)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内向社会公示,公示可在学校网站上查看,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在成绩对外公示期间,可向学校申请成绩复核;也可向学校监察室反映,学校监察室联系电话:0799-6831362。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有关职能部门申报合格人员名单,向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有关职能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电子证书。
五、联系电话
18907997446 葛老师 15907996223 糜老师
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