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萍乡市司法局委托萍乡市好日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共法律服务辅助岗位1名,行政复议辅助岗位1名。
二、工作单位及地点
工作单位:萍乡市司法局
工作地点:萍乡市行政中心8号楼或萍乡市法律服务中心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吃苦耐劳。
2.遵纪守法,无违纪或违法犯罪记录;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反诚信等方面有关政策规定。
3.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合工作的疾病。
4.办理了就业创业登记证的2022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历届需符合公益性岗位其他人员要求(被征地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需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且经困难人员认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
5.熟悉计算机和办公软件应用,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中共党员优先考虑,法律类专业优先考虑。
四、不得参加应聘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吸毒史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不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管理及报酬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600元;试用期正式聘用的,每月工资3000元。
2.聘用管理: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六、招聘程序
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面试、政审等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04月07日—2023年04月13日期间的工作日(8:30-12:00 14:20-17:10)
2.报名地点:萍乡市好日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萍乡市文昌路181号绿洲花园B区10栋公寓楼405室(原市质监局对面)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799-6815995/18879991186
(二)报名要求
1.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为报名。
2.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其他证明文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彩照1张,并现场填写相关应聘表格。
(三)资格审查
好日子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现场审查报名对象基础信息,符合应聘条件的,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为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将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产生的缺额,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考察政审
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由当地村、社区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发现有违法违纪记录等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的,取消其受聘资格。
(七)录用
根据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果确定2名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过1个月试用期后合格即予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萍乡市好日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