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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助范围
每年新认定和通过复核的萍乡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每年新认定和通过复核的江西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被推选获评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2.申请认定程序
(1)市级申请认定程序
基地向所在县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县区人社局初审并向市人社局书面推荐 ---市人社局审核公示七天后行文认定并授牌。
(2)省级申请认定程序
基地向所在市人社局提出申请 ---市人社局初审并于每年5月底前向省人社局书面推荐---省人社厅审核公示七天后行文认定并授牌。
3.补助标准
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由市级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补助30-50万元;对升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由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由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