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门店运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作岗位:门店运营岗1名。
工作地点:芦溪县新华书店中心门店。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所管辖区域图书和商品的陈列、销售、管理以及所管辖区域的卫生、秩序和设备维护。
2.负责收银、解答顾客疑问、帮助顾客找到所需图书和商品、为顾客推荐相关图书、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3.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三、招聘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优先),男女不限。
2.年龄22-35岁,形象良好,善于沟通,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能熟练操作Excel、Word等办公软件及办公设备。能够熟悉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运营,限芦溪常住人员。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4.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
5.本人及近亲属成员无犯罪、无吸毒、无赌博、无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如录用,一经发现将直接辞退: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原工作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1.发布公告:本次招聘采取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1)萍乡市湘赣边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萍乡市人力资源大厦806室),咨询电话:0799-6234007;(2)芦溪县濂众劳务有限公司(芦溪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楼),咨询电话:0799-6699689。
4.报名所需材料:①填写《萍乡市湘赣边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②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身份证、户口本、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核
1.第三方劳务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应聘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要求者请勿报名。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考核。
2.应聘者应本着诚信应聘原则,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考核
1.招聘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由第三方劳务公司组织面试,面试采取自我简介和提问答辩的方式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取评委平均分为该面试人员得分。
2.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
六、体检和政审环节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第三方劳务公司通知拟录用人员前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执行,费用自理。
2.政审:体检结束后,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
3.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审、聘用资格的(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七、录用环节
第三方劳务公司将体检和政审结果、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至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芦溪县分公司,由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芦溪县分公司支部委员会审定后,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正式录用后,工资2000元/月(含个人五险部分)+工龄工资+工会福利+五险。
九、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萍乡市湘赣边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合同,由萍乡市湘赣边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指派到用工单位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芦溪县分公司(芦溪县新华书店)工作。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包括在录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聘用人员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用工单位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萍乡市湘赣边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