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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4-08-20 16:48:10 470

根据工作需要,萍乡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辅助工勤岗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政策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

(二)2024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失地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28周岁以下(199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工作要求:熟悉计算机和办公软件应用,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六)工作地点:萍乡市行政中心8号楼。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17:00(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址

1.萍乡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906(萍乡市安源区建设中路2号)(除双休日外在此处报名);

2.萍乡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服务台(8月24日-25日在此处报名)。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不允许代为报名,报名证件、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七、体检、考察和递补

(一)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情况,产生职位空缺的,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结束后,从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薪酬待遇:试用期工资2800元,试用期合格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3000元(含个人五险部分);

3.试用期: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其他

报名咨询电话:0799-6391069

监督电话:0799-6785597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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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司法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