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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顶梁柱”回家工程行动方案

2023-10-07 09:44:29 5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关于加大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力度,进一步鼓励、支持在外务工人员、院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等(以下简称“顶梁柱”)回莲留莲就业创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顶梁柱”回家工程。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做好稳就业保民生的决策部署,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43号)、《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稳就业增人口、促发展惠民生”的实施意见》(萍府办发〔2023〕2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稳就业增人口、促发展惠民生等有关工作要求,立足我县户籍劳动力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因势利导、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全面支持、全方位服务,切实把支持“顶梁柱”回莲留莲就业创业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做好民生实事的重要举措,为打造全域美丽、全民共享、全国闻名的生态名县作出积极贡献。

二、行动目标

      坚持把稳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做大做强新材料、电子信息细分领域、压缩机三大产业为主导的“1+2+N”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投资、消费、产业、区域发展等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配套,多措并举拓宽就业渠道,支持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着力帮扶“顶梁柱”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千方百计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到2025年末,实现全县开发就业岗位1.65万个,新增就业1万人,回莲就业创业人员1万人,脱贫劳动力就业始终保持在2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在60%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三、行动措施

(一)开展“雁归莲花”行动,动员“顶梁柱”回家

      1.支持外出人员返乡就业创业。持续加强就业服务数字化建设,建立完善全县劳动力地图,动态掌握全县务工人员在外务工情况。广泛征集、梳理、拓展县域内企业各类急需紧缺岗位信息,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及时向在外务工人员“点对点”发布推送相关信息,动员鼓励“顶梁柱”回家就业。高频次开展公共就业招聘活动、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系列活动,灵活运用“直播进企”“直播带岗”“送岗下乡”等招聘模式,加大“招聘直通车”开通频次,架起“家门到厂门”直通桥梁。针对有回莲就业创业意愿的在外务工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一对一”就业创业帮扶,有效提升回莲、留莲就业率。

      2.支持院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坚持信息共享、资源共用,针对莲花籍在外就学各类院校毕业生,根据其就读学校、所学专业(技能),分类别、分层次、有重点、持续性地“点对点”发送县内就业岗位信息。充分摸排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招聘信息、就业岗位推介、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支持政策等推送服务,引导院校毕业生回莲就业创业。遴选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院校开展招聘活动,提供与院校毕业生就业需求相适应的招聘岗位信息以及相关人力资源服务。通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引进、特岗教师招聘、医疗技术人员招聘、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益性岗位开发等行动,鼓励和支持院校毕业生回莲施展才华。依托县内青年见习基地,组织择业期内的院校毕业生通过参加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3.强化特殊困难群体就业保障。建立“4050”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联系机制,畅通企业、帮扶车间用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直通车”,综合运用“131”基本就业服务(即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岗位信息、推荐至少1个培训项目)、专项就业政策援助、“三级响应”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和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或高质量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十项行动”,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统筹开发乡镇、村(社区)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社区矫正、社会救助、社区养老、健康服务、纠纷调解等公益性岗位,建立兜底安置排序机制,按照困难程度的轻重缓急,安置无法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4.强化脱贫劳动力就业保障。全面摸排县域内脱贫劳动力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分类别地为脱贫劳动力推荐就业。鼓励支持有技能、年富力强的脱贫劳动力到县域内企业、帮扶车间就业,对无一技之长、年龄偏大的脱贫劳动力,重点引导到本乡镇、村(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巩固全县现有83家帮扶车间,继续加强就业帮扶基地、车间等载体建设,引导优质企业到乡镇、村(社区)因地制宜新建帮扶车间,吸引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二)开展扩岗增量行动,引导“顶梁柱”回家

      5.加快产业延链补链拓展就业。聚焦“1+2+N”产业体系,发挥产业在增加就业、集聚人口方面的重要作用,实施一批产业重点项目,推进一批产业技改项目,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就业。加大上下游产业链招商引资力度,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发展稳定的产业集群,促进就业岗位稳步增加。畅通产业链大循环,培育一批链主型企业和“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等中小企业群体,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6.支持企业开发岗位扩大就业。围绕重点产业和培育“四二”新动能,以招商引资大型企业和行业重点龙头企业为主,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型、科技创新型就业岗位的开发力度。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坚持数字赋能创造就业,开发更多技能型就业岗位。鼓励企业切实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提高薪酬福利待遇,打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提升企业招工引才吸引力,帮助企业用心、用情、用待遇留人。

      7.推动重点工程领域带动就业。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充分挖掘重点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围绕适合人工作业、劳动密集型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积极组织本地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增收。研究谋划一批支撑型、支柱型重大项目和一批补短板、强弱项的项目,储备更多项目为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8.开发灵活用工岗位吸纳就业。培育、发展县内服务行业,努力挖掘我县在全域旅游、电商直播、家政服务等领域的潜力,通过开发网络直播、民宿、义齿、莲花绣娘、月嫂、护工、保洁员等一批灵活就业岗位,帮助我县户籍劳动力实现家门口就业。鼓励和支持各乡镇(场)有针对性、高标准地建设乡村振兴“三创”示范园,开发更多家门口就业岗位。鼓励和支持劳动力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鼓励引进知名品牌,打造文旅消费品牌、康养服务品牌、体育赛事品牌等促进消费带动就业。加快发展“互联网+”生活服务业,打造更多就业增长点。

      9.搭建“零工驿站”精准就业。指导各乡镇(场)、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村(社区)二级基层平台因地制宜建设“零工驿站”,加大“零工”信息归集推介力度,全面摸清农村劳动力总量结构、分布流向、从事工种、求职意愿等情况。充分利用社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以及各村微信群,发挥“滴聘+精准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优势,创新零工“即时快招”“隔屏对话”“无接触面试”等线上线下服务新模式,吸引务工人员在直播销售、家政、水电维修、加工、包装、网约配送等环节实现临时性上岗,实现务工人员多形态就业。

      10.改善园区配套服务促进就业。进一步改善提升园区的生活配套设施和文化商业服务,按照产城融合的原则,合理规划工业园区内住房、商业、文化、体育和公交等配套设施。通过自建或鼓励社会资本进园区,引进娱乐、健身、休闲项目,建设生活超市、药房和果蔬小市场,方便员工休闲和购物。盘活现有保障性住房房源,尽量满足新增员工的住房需求,符合条件的可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和《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等相关规定给予租赁补贴。增加县工业园区公交站台,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开通园区企业就业公交专线或客运专线,鼓励园区企业定制公交。通过改善园区基础配套设施水平,吸引更多务工人员在工业园区就业。

(三)开展载体创新行动,支持“顶梁柱”回家

      11.发挥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效应。大力开展与我县产业发展相融合的职业技能培训,聚焦“1+2+N”产业体系和数字经济领域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工业园区企业吸纳本地务工人员为新员工的,支持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开展电商、物流、民宿、餐饮、建筑、义齿、家政、养老托幼服务、休闲农业服务等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开展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直播销售员等新职业新业态培训;支持农村劳动力、在岗务工人员、失业人员和脱贫劳动力开展现代农业技术和其他涉农技术培训,培养一批农业农村技能人才,帮助务工人员稳定就业、提高收入水平。

      12.加快技工学校培养人才步伐。结合我县主导产业、对接湘赣边各县(区)用工需求,积极筹办一所新的技工学校,围绕培育新材料、电子信息细分领域、压缩机、生物制药等重点产业技能人才目标,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支技能人才队伍。大力促进莲花职业中专、县技工学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产权融合,重点加强急需紧缺技能人才、数字经济领域、新职业新工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我县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储备技能型人才。县技工学校力争于2025年下半年秋季开始招生,逐步实现5年内在校学生达3000人,年培训能力达1万人以上。

      13.打造“莲花血鸭师傅”劳务品牌。结合我县莲花血鸭悠久文化传承、现实产业基础、丰富资源禀赋等优势,积极向省人社厅申报“莲花血鸭师傅”“赣字号”劳务品牌,提升“莲花血鸭”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每年筹办“莲花血鸭”十大名(民)厨擂台赛,选拔一批具备优秀烹饪技能的厨师,发挥莲花血鸭传承人的核心作用,通过师带徒方式,大力开展“莲花血鸭”烹饪技能培训,培育打造一支莲花血鸭师傅技能人才队伍。与相关培训学校合作,重点围绕莲花血鸭养殖、糯谷辣椒种植、烹饪厨艺技能、电商直播带货等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带动更多劳动力在莲花血鸭“养、产、供、销”等环节实现就业创业。

      14.完善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供给。建设运营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力争到2025年达到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评定标准。积极与省、市对接,引进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快本土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培育和品牌建设,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高端人才猎聘、季节性用工以及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方面推出新产品,完善服务链条,扩大服务供给,为我县本地企业提供更加优质、全面、便捷的人力资源服务。搭建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平台,适时组织人力资源服务龙头和骨干企业与重点产业企业开展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会。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成功介绍10人及以上在外务工人员、院校毕业生回莲与工业园企业(不含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的,按每介绍1人补贴3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求职补贴,政策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开展政策落实行动,吸引“顶梁柱”回家

       15.加大惠企稳岗政策兑现力度。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其中失业保险费率降低至1%,工伤保险以2018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前适用的费率为基础下调20%,政策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分别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60%返还,政策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县工业园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用工的(年底在岗且全年不少于6个月,按规定缴纳社保。上年用工数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每增加1人给予1500元稳岗补贴;企业吸纳院校毕业生就业,已享受我县一次性吸纳院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计算本稳岗补贴时应相应核减,政策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进一步推进减费降税,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16.落实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对各类院校毕业生中与企业(国有企业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莲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就业人员,或办理了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并首次在莲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给予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连续补贴3个月,政策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对各类院校毕业生中与企业及教育、医疗类等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就业人员,或办理了营业执照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在莲购买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硕士、本科、专科、中专(技校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对招用各类院校毕业生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500元/人,对符合条件的毕业学年困难院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鼓励院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按规定享受各类就业创业补贴。

      17.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就业保障政策。延续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今年吸纳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分别按照每人15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就业困难人员以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从事新就业形态劳动并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除对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18.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积极鼓励“顶梁柱”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对岗前培训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按每人不低于4000元、不超过6000元给予补贴;对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务工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按照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1000元/人、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1200/人、电子商务培训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给予补贴。

       19.落实外出人员返乡创业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务工人员,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个人创业者,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组织)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务工人员,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务工人员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落实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和非经营性水电费补贴,补贴标准按其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度最高补贴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强化创业服务,为务工人员免费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

      20.落实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加大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支持力度,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企业主或核心技术人员的随迁子女,依据学位情况优先安排到城区学校就读;工业园区务工人员原则上按照入园工作(持有正式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连续1—2年的,随迁子女就近安排在升坊镇域内小学就读;连续满2年以上的,随迁子女就近优先安排在琴亭镇域内小学就读。积极为来莲回莲留莲的务工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在就业、落户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五)开展服务提升行动,保障“顶梁柱”回家

       21.开展数字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全力打造滴聘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推广使用“滴聘”APP,让“找工作就上滴聘APP”“要招工就上滴聘APP”的口碑深入人心。利用“萍乡市人力资源网”等信息服务平台,广泛采集和多维度分析县域内劳动力情况及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形成“全县就业创业一张图”及劳动力、企业用工信息数据库,强化全县劳动力流动趋势监测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分析。县工信、公安、人社、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医保、税务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充实完善全县农民工地图数据库,建立常态化农民工(包括返乡务工人员)数据信息监测分析体系。县人社局每周更新就业智慧终端岗位信息,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月开展农民工就业状况跟踪调查。

      22.开展劳动者权益保障护航行动。持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兼顾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建立完善劳动纠纷化解联动处置机制,推广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模式。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利用送法入企、送法入校、送法入工地及直播送法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提高企业守法经营、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全面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完善人社、宣传、信访与行业监管部门之间欠薪案件移送转办制度,实现欠薪线索本地化受理、办理。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规范开展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高违法成本,使全社会形成“不敢欠、不愿欠、不能欠”的氛围,为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稳就业增人口、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共同推动“顶梁柱”回家。县人社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稳就业政策措施制定、督促落实等工作。县财政局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障稳就业政策刚性兑现。县发改委要完善就业优先宏观调控机制,加强就业政策与其他政策的衔接协同,优先支持就业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县公安局要进一步优化服务,降低落户门槛,简化办事程序,开辟人才落户快速通道,及时做好就业者的落户工作。县教育局要统计好初高中毕业生去向,做好基础数据分析,有效解决务工子女入学、教育问题。县工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要精准帮扶市场主体,支持企业发展。团县委、县残联等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组织开展更多稳就业促就业的专项活动。各乡镇(场)、县工业园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确保稳就业促就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各类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部门网站等渠道, 积极宣传“就业不必去远方,家乡就是好地方”“家乡就业好,能顾老和小”以及“顶梁柱”回家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大力引导“顶梁柱”回家。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广泛凝聚共识,宣传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选树一批“顶梁柱”回家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积极引导广大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劳动观、价值观,推动形成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核激励。进一步完善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加大对稳就业促就业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将“顶梁柱”回家工程的实施情况纳入全县“双年”活动重要考核指标。本行动方案有关工作作为乡镇(场)综合考核和县直机关综合考核工作内容。对在“顶梁柱”回家工程行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