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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4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 岗返还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44号)。
二、申请条件
参保企业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三、政策期限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返还比例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五、申请材料
采取“免申即享”的经办服务模式
六、责任部门和电话
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障科
电话:0799-6234763
七、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
1. 初审
2. 复核
3. 单位确认
4. 审核公示
5. 拨付资金
九、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受理地点:萍乡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区(A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