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项目和标准
(一)竞赛组别
职工组、学生组
(二)竞赛职业(工种)和项目
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个人赛
(三)竞赛标准
1.本次竞赛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竞赛依据,本次竞赛职工组和学生组以高级工(三级)及以上的标准和要求为基础。竞赛内容全部为技能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评委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
2.本次竞赛由执委会聘请省内外智能机器人行业专家组成评审组。
二、参赛对象
职工组为我省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在职教师等均可报名参加。学生组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在籍学生。按规定在预选赛中胜出的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对已在省级一类大赛获得前 6 名、省级二类大赛获得前 3 名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三、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分选拔赛和省级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选拔赛
选拔赛由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进行,选拔赛须在2023年5月6日前完成。
(二)省级决赛
省级决赛定于2023年5月20日至21日在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举行。5月19日下午16:00前至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A101(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报到,并领取参赛证。
(三)报名方式
决赛参赛选手由各设区市、省直部门(行业协会)、企业、院校团体统一推荐报名参赛,由组委会确认后电话通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
报名形式:推荐参赛单位将《报名登记表》《报名汇总表》(附件1、2)加盖公章,提交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2769272@qq.com,组委会予以电话确认。推荐单位在收到确认参赛通知后,在5月19日下午16:00前至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A101(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报到。
报到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 纸,正反面印在同一页)、学生证/工作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报名汇总表》原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联系人:夏老师15907996623,张老师18979573656 。
四、表彰与奖励
(一)奖励
对职工组的第1名至第3名选手分别给予每人0.5万元、0.3万元、0.2万元奖金。
(二)授予荣誉称号
若该项目决赛参加人数超过20人,对获得职工组前3名的选手按有关要求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称号;同时对35岁及以下的授予“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对获奖女选手授予“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三)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1.职工组
若该项目决赛参加人数超过20人,对获得前3名的选手,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同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晋升高级技师(一级)证书;对获得第4至10名的选手,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学生组
若该项目决赛参加人数超过20人,对获得前3名的选手,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第4至10名的选手,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其他
1.取得前三名的指导教师(每名限1人),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2.对实际参赛选手少于 20 人的赛项,按《江西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奖励人数的50%执行(有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取整);对实际参赛选手少于10人的赛项,仅通报比赛名次;获奖选手不得并列排名。
3.按照有关要求,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国家有关规定授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按职业资格组织实施部门规定执行。
附件:
1.2023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工业机器人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登记表
2.2023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工业机器人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汇总表
3.2023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工业机器人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项目技术工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