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对象:①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及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毕业生;②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的职工和失业人员;③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④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2.申请程序:本人持申请材料报注册登记营业场所所在地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在校生由所在学校就业部门初审、公示)。
3.提交资料:
(1)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及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毕业生
①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
②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⑤ 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或个体工商户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服务清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⑥ 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2)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的职工和失业人员
① 当地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证明;
②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注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⑤ 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⑥ 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3)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① 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注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⑤ 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⑥ 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4) 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① 贫困劳动力、农民工(非城镇居民)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2020年1月1日以后至2022年12月31日止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创办小微企业的贫困劳动力、农民工应为企业法人代表);
⑤ 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或个体工商户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服务清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⑥ 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4.补贴标准:5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