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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
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申请程序:
①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相关申请资料;
②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③审核通过后向企业拨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
3.提交材料:
①《萍乡市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②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③企业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④劳动合同复印件;
⑤企业银行帐户信息。